发表时间: 2023-11-06 17:27:05
作者: 佛山市岭南金融博物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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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为“佛山市岭南金融博物馆之友”,简称“金博之友”。
第二条 本团体由喜爱历史、尊重知识、热衷于博物馆事业,愿正当行使会员权利、履行会员义务的各界人士参加,是非营利性组织。
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:严格遵守我国宪法、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,坚持科学发展观,增强博物馆与社会的互动性,促进博物馆宣传教育功能的充分发挥,推动文博事业不断发展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
第四条 “金博之友”委员会是“金博之友”的权力机构,设会长一名、常务副会长一名,委员五名。“金博之友”委员会会长由佛山市岭南金融博物馆馆长兼任。
第五条 委员会职能分工
(一)会长:主持“金博之友”的全面工作,包括但不仅限于检查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、任免委员会其他成员、审核并代表委员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。
(二)常务副会长:负责“金博之友”的日常运营工作,包括推动业务外联、内部管理、会员招募以及会长吩咐的其它工作。
(三)委员:负责“金博之友”各项工作的落实、执行。
第三章 业务范围
第六条 “金博之友”的业务范围:
(一)组织联系社会公众、团体走进博物馆参观。
(二)推动博物馆普及教育与文化传播。
(三)组织馆内研究专家举办专题知识讲座。
(四)组织学者、会员进行文化研究与交流。
(五)加强公众与博物馆的联系。
(六)完善佛山市岭南金融博物馆的服务功能。
(七)积极宣传佛山市岭南金融博物馆,扩大其社会和文化影响。
第四章 会员类别
第七条 会员权利
(一)个人会员
1、获赠价值3000元的艺术收藏与鉴赏课程(2期/年)。
2、获赠广东大正文博评估鉴定中心提供的鉴定服务费优惠券300元/年。
3、每年生日获赠本馆文化创意产品作为生日礼物。
4、优先参与本馆举办的各种陈列展览、讲座以及其它文化活动。
5、受邀参加“博物馆之友”组织的各种专题活动。
6、免费查阅本馆所藏图书,购书可享受原价八折优惠。
7、每年生日获赠本馆文化创意产品作为生日礼物。
8、获赠本馆馆刊电子版(2期/年)。
9、预约本馆讲解、一对一专属艺术品经纪人咨询服务(如竞拍指引)可享受原价八折优惠。
10、享受本馆游学之旅的优先报名权。
11、提供博物馆、艺术馆建设顾问服务。
12、提供相关个性化定制服务。
(二)团体会员
1、获赠价值3000元的艺术收藏与鉴赏课程(2期/年)。
2、协助举办一场专题讲座或活动。
3、优先安排接待及讲解服务。
4、优先参与本馆举办的各种陈列展览、讲座以及其它文化活动。
5、受邀参加“博物馆之友”组织的各种专题活动。
6、免费查阅本馆所藏图书,购书可享受原价八折优惠。
7、获赠本馆馆刊电子版(2期/年)。
8、提供博物馆、艺术馆建设顾问服务。
9、提供相关个性化定制服务。
第八条 会员义务
1、执行本会的决议,维护本会合法权益。
2、按时缴纳年费。个人“博物馆之友”年费500元;机构、团体(20人以上)“博物馆之友”年费3000元。
3、参与每年举办的“博物馆之友”座谈会,积极为博物馆建言献策。
4、支持博物馆的发展,主动宣传博物馆文化。
5、参与并协助博物馆组织临时展览、征集文物、开展文物鉴赏、文博研讨等业务活动。
第五章 会员管理
第九条 办理流程
(一)填写申请表。申请人可关注“佛山市岭南金融博物馆”微信公众号,点击进入“博物馆之友”栏目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表。申请人还可以书面填写申请表(可登陆本馆官方网站下载或到本馆索取),填写后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邮寄或交至本馆。
(二)本馆审核申请。
(三)通知缴纳年费。委员会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或电话联系的方式告知通过审核的申请人。申请人根据提示缴纳年费。
(四)形成群组。委员会整理好会员信息,搭建微信群组,陆续派发“博物馆之友”证件。
第十条 会员资格与会员证管理
(一)会员资格
1、会员资格有效期为1年,从获得会员资格日起算。有效期满前一星期内续费可延续会员身份。
2、会员身份仅限本人使用,不允许转让。
3、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“金博之友”委员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
4、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或其他违法行为,经委员会表决通过即予以除名。已缴纳的年费不予退还。
(二)会员证管理
1、会员在享受会员权利时需出示会员证及有效身份证;
2、会员证仅限本人使用。如发现非会员本人使用会员证,立即没收会员证并注销其会员身份。
3、如遗失会员证,会员需由本人向委员会申请补发,缴纳成本费10元/张。一年补办不超过2次。
4、会员证不得用于营利,否则将取消会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佛山市岭南金融博物馆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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